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未提交2023年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的公告(2023年第3号)
时间:2024-05-12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我局于2023年8月 21日在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2023年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的公示》,截至2023年9月20日,公示期届满,未收到异议。现对未提交2023年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康养亿家(福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等73家企业的普通化妆品备案产品(详见附件)取消备案,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2023年未提交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清单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
(联系电话:0591-86296732,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58号,邮编:350003)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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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yjj.scjgj.fujian.gov.cn/zwgk/gstg/tzgg/202310/t20231008_62694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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