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委关于遴选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时间:2022-07-15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津市场监管竞〔2022〕6号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专家人才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加强我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现面向全市科研院所、行政机关、司法部门、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单位或个人公开遴选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专家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无学术道德问题、行业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从事商业秘密保护相关的执法司法、教学科研、企业管理、律师服务和其他相关工作;
(四)熟悉商业秘密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或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五)对从事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工作具有较高兴趣,能够积极参加聘任后的工作,保守秘密,公正廉洁,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六)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为我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的制定提供意见建议;
(二)为我市商业秘密保护地方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清理审查和实施后评估等提供意见建议;
(三)为我市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等商业秘密保护重点工作提供咨询、评估意见;
(四)跟踪国内外商业秘密保护领域前沿理论和实践,开展重点课题研究,通过专题研究、联合调研等方式,形成研究成果;
(五)参与重大疑难商业秘密保护案件的研讨,提供决策参考;
(六)参与商业秘密保护宣传培训活动,传播商业秘密保护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商业秘密保护意识;
(七)承担市市场监管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填写《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入库申请表》并由本人签名,如有单位推荐的,请在申请表上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出版刊物、实践经验等证明材料。请于2022年7月8日前将申请表及前述材料扫描件PDF版发至邮箱scjgfbzdjzc@tj.gov.cn;
(二)审核。市市场监管委开展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名单。
(三)公示。对入库专家人选名单在市市场监管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任。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市市场监管委发文公布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专家名单,制发专家聘书。
附件: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022年6月9日
附件:
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入库申请表.wps
原文链接:http://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zwgk/zfgznew/bdwwjnew/gzwjnew_1/202206/t20220610_5901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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