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令天津索玛科技有限公司对飞行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5-12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责令天津索玛科技有限公司
对飞行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情况的通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5月25日至27日对天津索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并于6月21日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天津索玛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8号)(以下简称《飞行检查情况通告》),现将企业整改及监管部门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暂停生产
天津索玛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国家药监局组织的飞行检查结束后,天津药监局要求企业暂停生产。国家局发布《飞行检查情况通告》后,天津药监局执法人员多次到达企业现场检查企业停产及整改情况,并责令企业评估已上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召回。
二、跟踪检查
企业于6月26日向天津药监局提交整改报告,报告国家局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申请恢复生产。天津药监局执法人员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企业针对国家局飞行检查组发现的缺陷项目已整改到位。
三、恢复生产并提高监管级别
鉴于企业已完成国家局飞行检查组发现缺陷项目的整改工作,天津药监局已准予其恢复生产,并将该企业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在2023年的日常监管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督促企业持续改进,依法依规开展生产活动。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tjyj/XWDT149660/TG149685/202307/t20230727_6363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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