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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认定2024年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A级教学医院的通知

时间:2024-05-12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各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局、中医药局,各高等医学院校,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西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精神,加强我区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促进医学人才培养,经有关医院申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中医药局组织专家按照《广西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考核验收指标》等要求进行评审,决定认定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合浦县人民医院、灵山县人民医院、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玉林市中医医院、玉林市妇幼保健院、博白县人民医院为广西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A级教学医院,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认定的医院要以确认为A级教学医院为契机,积极承接医学院校医学生临床教学工作,建立健全基地的临床教学组织、管理、支撑体系,建立教学激励机制,加大临床师资队伍建设力度,加强与医学院校的沟通联系,保障落实临床教学任务和教学质量,同时做到教学相长,促进医院医疗、科研等工作发展。

  二、各高等医学院校要充分发挥各临床教学基地在医学人才培养方面的支持保障作用,建立长效的协作机制,重视和加强对口临床教学基地能力建设,在教学经费、师资培训、科研合作等方面给予支持,提高医院医教研综合能力,加强和规范临床教学实践活动,协同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三、各地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广西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加强医学教育和医学人员培养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加大对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医学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zyyj.gxzf.gov.cn/xwdt/gxgg/t179863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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