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4-05-12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区直中医医疗机构:
现将《2024年广西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
2024年广西中医药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中医药工作意义重大。全区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中医药内涵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扩大中医药健康服务供给,优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着力打造“四名”品牌,加快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作出中医药的贡献。
一、突出政治建设,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实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学方略、谋创新、抓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奋力推动我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处室配合)
2.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政治监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管行业必须抓行风”,抓好中医药领域医德医风建设,持续抓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清廉医院建设和大型医院巡查;做好巡视反馈、综合督查、领导批示等整改落实。(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处室配合)
3.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建设,优化板块设计和专栏,突出中医药正面宣传,唱响中医药主旋律。(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处室配合)
二、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统筹落实中医药重大决策部署
4.着力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加快实施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医药(壮瑶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紧盯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确保系列政策有效落地落细。(规划产业处牵头,局机关各处室配合)
5.着力打造“四名”品牌。立足我区特色优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打造“名医、名药、名技法、名馆(阁)”,形成具有广西特色的壮瑶医药品牌,扩大品牌影响力。(规划产业、医政、科教处分别负责)
6.着力推进中医药“高地”建设。强化要素保障,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等中医药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争取一批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规划产业处牵头,局机关各处室配合)
7.着力推动中医药深化改革。在8个市开展自治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建设,指导做好项目实施,争取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督促防城港、柳州、梧州、恭城等3市1县推进自治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力争防城港市获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办公室、医政处分别负责)
8.着力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巩固扩大中医优势病种收付费方式改革成效,探索中医日间诊疗病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大推广力度,深入推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医政处负责)
三、提高中医医疗服务水平,扩大中医药健康服务供给
9.促进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开展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落实《改善中医药服务行动方案(2023—2025年)》系列行动,修订第一批中医非药物疗法,制定一批中医诊疗方案,持续做好限制类技术备案及管理。强化中医医疗机构护理能力建设,开展中医特色护理示范病房、遴选优秀护理工作者。强化中药药事服务,筹备参加全国中药调剂职业技能竞赛。开展31个中医质控中心建设及考核,加强中医药质控,提升中医药服务质量。(医政处负责)
10.提升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开展中医优势专科和重点专科建设,重点开展康复科、治未病科、儿科和老年病科建设。组织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中医医院。组织开展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试及壮医中级职称评审,推进少数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标准化项目建设。(医政处负责)
11.优化完善中西医结合协作机制。在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和专科医院等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完善中西医结合相关制度,强化中医药科室建设。开展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项目建设,继续做好“西学中”培训,修订并印发“西学中”管理办法和培训考核方案。(医政处负责)
12.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推进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标。打造一批旗舰中医馆、中医阁,强化中医馆中医药人员配备,力争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全覆盖,持续做好“一老一小”中医药健康服务,组织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医政处负责)
四、注重培育培养,建设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
13.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深入实施广西名中医、岐黄人才、薪火人才“三大工程”。遴选6—8个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支持建设40个桂派中医大师、广西名中医传承工作室,深入开展“名中医八桂行”活动。选拔推荐国家歧黄学者,遴选15个左右广西岐黄(青年)学者、40个左右中医优秀人才,培养一批中医药传承骨干人才。扩大中医类别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收培养,持续开展中医全科医师转岗、中医馆骨干等培训。(科教处负责)
14.持续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加强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指导工作,加强培训基地动态调整管理,持续开展管理人员、带教师资和考官培训,开展基地建设评估与绩效考核,举办第五届全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能力竞赛。(科教处负责)
15.深入推进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师承教育管理,探索建立广西中医药师承教育管理办法,促进广西名中医专家规范开展师承活动。开展桂派杏林医学生培养项目实施情况评估,进一步优化师承教育项目培养方案。加强对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管理。(科教处负责)
五、持续推进平台建设,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
16.强化中医药创新平台建设。强化科研院所有效衔接,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西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基本中医药循证能力基地、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建设,推进国家中医药高水平重点学科建设,支持建设一批自治区中医药高水平重点学科、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开展广西中医药交叉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中期评估。(科教处负责)
17.加强中医药科研攻关。协同实施“广西中药民族药产业集群协同攻关与优势产品提质增效研究”项目,协调建立中医药技术攻关联动机制,引导申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围绕“桂十味”及区域特色药材开展关键技术应用研究。加强中医药自筹经费科研课题、适宜技术开发与推广项目管理,开展新一轮申报和立项。开展广西中医药古籍保护研究,推进中医药古籍数字化工作;梳理分析广西民间秘方验方数据,加强挖掘整理和应用。(科教处负责)
六、发挥中药材资源优势,加快中医药+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18.推进药食同源产业发展。开展“十大药膳”和区域特色民族药膳标准制定。联合相关部门举办广西第二届中药(壮瑶药)药膳大赛,举办“中医药科技成果直通车药食同源专场”,推动药食同源相关成果及产品的转化,打造“桂药膳”品牌。(规划产业处负责)
19.打造中药(民族药)优质品牌。联合开展桂制剂遴选工作,推动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创新能力建设,以“桂十味”和区域特色药材为核心,打造汇聚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的“桂制剂”品牌。(规划产业处牵头,医政处、办公室、科教处配合)
20.实施中医药产业人才赋能行动。联合开展职业化培训试点工作,结合中医康养人才培训,推进康养人才分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人才信息库建设,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业态创新。(规划产业处负责)
21.深化中医药+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开展第一、二批中药材示范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验收工作及“定制药园”以奖代补考核工作,联合发布第三批“定制药园”名单,推动中药材产业由种植向加工、康养、休闲旅游等方面延伸,促进中药材种植、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巩固拓展中医药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中药材质量溯源体系建设,开展对重点品种药材全过程的质量追溯。(规划产业处负责)
七、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深化拓展对外交流合作
22.加快中医药文化传播。开展系列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基层、进机关,支持中医药动漫、文化节目、网络视听产品创制。持续加强新闻发布和专题宣传,举办中医药文化建设及新闻宣传培训班。开展南宁市江南区等12个监测点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和宣教工作,提升全区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聚焦“十个一批”文化品牌建设,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办公室负责)
23.推动中医药对外开放发展。助力中医药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东盟国家,深化中医药参与泛珠三角区域、粤港澳大湾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推进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支持中医药海外中心、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基地、中医药国际合作平台培育项目建设。举办第八届中国—东盟传统医药论坛,推动签署《桂澳中医药合作协议》。(办公室负责)
八、注重统筹兼顾,完善中医药发展支撑保障
24.提高中医药法治化水平。加强中医药行业法治建设,做好中医药法、自治区中医药条例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权责清单、行政许可目录梳理工作。开展中医药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进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加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中医药监督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的培训,推动中医药监督实训基地建设。(法监处负责)
25.加强中医药资金管理使用。强化督导,确保资金特别是补助市县资金按时足额到位,指导各地各单位加快部门预算支出进度,开展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专项审计。(办公室、规划产业处负责)
26.做好中医药信息化和综合统计工作。加强中医药统计工作信息系统建设和统计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信息平台,逐步完善中医药综合统计直报体系,加强系统培训实践,开展数据采集和分析应用,提升中医药统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强智慧中医医院建设,提升中医医疗机构便民惠民能力。(规划产业处负责)
27.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坚持以重点建议(提案)为抓手,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沟通,提高答复满意率,高质量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办公室负责)
28.开展安全生产、信访、保密工作。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各级中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强化医疗安全质量管理。做好信访维稳、机要保密等工作。(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处室配合)
原文链接:http://zyyj.gxzf.gov.cn/xwdt/gxgg/t180464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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