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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简章

时间:2024-05-12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加强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管理,确保招收工作统一、规范、有序进行,面向全国开展2024年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现将招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计划

  我省2024年中医规培计划招收692人,其中中医专业(含中医全科)650人,中医助理全科专业42人。各基地招收计划见附件。

  二、招收对象

  (一)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

  符合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范围内,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中医学类专业全日制三年制普通大专毕业且符合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包括应届毕业生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已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人员。

  三、招收专业

  详见各基地公布的招收简章。

  四、招收程序

  本次招收工作通过四川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http://182.150.42.165:51616/pdsci/inx/sczyres,以下简称“平台”)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5月12日10:00-22日24:00,报考人员按时进行以下两个步骤:

  1.信息注册。报考人员使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在平台界面进行账号注册,按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应届生在报名时如尚未取得毕业证,请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单位委培学员参加培训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凡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志愿填报。报考人员需进行志愿填报,每人按照自主意愿填报5个意向规培基地,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二)资格审核

  基地在5月23日-24日对第一志愿报考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审核,重点审核个人信息、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单位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基地审核通过即视为符合报考条件。

  (三)考试安排

  招收考试为全省统考,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

  1.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时间和地点:地点为各基地,时间详见准考证。

  4.考试内容:以《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推拿学》《诊断学》等本科教材为主,综合考察中医基础、中医临床、中医经典、西医基础等。

  5.成绩公布:考试系统自动评分,考生成绩查询通道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与公示

  1.第一志愿至第五志愿录取(6月11日-14日)。按照公平公正、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平台根据基地招收计划,按照各基地各级志愿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推送预录取信息至相应基地。基地在录取时间内进行线上确认,如逾期未确认,平台将自动录取。报考人员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平台查看录取情况。

  2.调剂录取(6月17日-19日)。如仍有剩余计划,平台对同意服从调剂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平台根据培训基地剩余计划数按上述顺序自动调剂,并推送调剂信息至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在调剂录取时间内确认是否服从调剂。报考人员只有一次调剂录取机会,如拒绝调剂,本次调剂将不再录取,同时平台按顺序对下一位学员进行调剂录取,直至完成招收计划。

  3.公示(6月20日-28日)。录取结束后,各基地对拟录取人员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

  (五)报到

  录取学员按基地录取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体检。原则上录取学员报到时间不得晚于8月20日,进入基地培训时间不得晚于8月30日。逾期未报到者,由报考人员将其本人签字的放弃培训书面说明上传至平台。

  (六)补录

  1.补录名额录取(8月21日)。因录取学员未按时报到空出的招收计划,平台按照上述调剂录取的规则开展补录,直至完成招收计划。

  2.公示。补录结束后,对拟补录人员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公布补录名单。

  3.报到。补录学员于9月1日前到基地报到、参训,各基地于9月1日24:00前在平台确认学员是否报到。补录未报到者,按上述逾期未报到者处理。

  对因补录学员未报到空出的招收计划,不再进行补录。

  五、其他事项

  (一)基地简介、招收专业、招收名额、待遇保障、报到体检等具体事宜见各基地招收简章。

  (二)应届毕业生报到时未取得相应要求学历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一经录取,学员务必按时报到入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培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学员须将执业地点注册或变更到所在培训基地。

  (四)培训学员完成全部培训计划及通过培训期间的各种考核(包括出科、年度、阶段、师承、结业考核),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工作指南》规定,学员发生以下情况培训终止且须退还相应的补助、待遇、津贴等所有培训费用:出科考核三次不合格者,不能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在培训期间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培训期间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及住培管理规定。

  (六)在招收录取及培训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任何时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终止培训。对录取后逾期未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退培者须退还医院发放的补助。

  (七)在规定培训时间内未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培训期限顺延,费用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陈钰、王敏 

  028-86522897

  (二)系统咨询

  省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张冬梅

  028-86203241

  (三)报考咨询

  咨询报考基地,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2024年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分配表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5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ctcm.sc.gov.cn/sctcm/gggs/2024/5/10/e83a1ff5e08b40a8ab901229395b92e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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