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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局坚持“三导向”开展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检查

时间:2024-03-30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医疗美容机构经营行为,推动全市医疗美容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医疗美容服务行业违规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近期,海宁市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检查。截至目前,本次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对全市8家医疗美容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组织统筹。联合卫健等部门,组织专题会商,共同商讨制定医疗美容机构检查记录表,涵盖检查所需的各项指标和细节,确保检查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召开部署推进会,召集执法人员,进行医疗美容领域培训,详细解读检查记录表,强调工作纪律、执法要求,明确检查要点、检查分工,确保检查工作的高效、公正和有序进行。检查行动重点针对市区内规模较大、且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医疗美容机构,随机抽取经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二是坚持任务导向,严查违法行为。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围绕是否具备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是否符合医疗机构标准、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经营的医疗器械化妆品来源是否合法、是否经营未经注册登记或过期的化妆品、是否有涉及虚假宣传等常见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并向辖区内医疗美容经营单位发布“提醒告诫”,要求经营者坚决遵守定价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予以固证,并立案查处。

   三是坚持成果导向,强化氛围营造。注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向检查单位宣传相关的医疗美容法律法规和知识,同时要求经营者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较严重的企业,进行约谈,告知其如何履行主体责任,对其规范经营中存在的疑惑进行解答,转变其错误认知。截至目前,已进行集中约谈5次,覆盖全市8家医疗美容机构,督促问题解决6个,均已完成整改闭环。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3/26/art_1228989352_58935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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