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交流 借鉴提高 ——市药品审查中心再赴河北省药品审评中心参加质量评价工作
时间:2024-03-30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京津冀药品审评领域交流合作,应河北省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河北中心)邀请,近日,北京市药品审评检查中心选派骨干审评人员,第三次赴河北中心参加药品技术审核质量评价工作。
参与本次质量评价的评审组成员来自北京市药品审评检查中心、天津市药品化妆品审评查验中心、广东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和河南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等单位。评审组主要对河北中心近两年办理的药品上市后中等变更备案及再注册品种开展案卷评审,案卷基本涵盖了中药制剂及化学药品上市后变更备案的主要情形,重点关注了案卷的完整性、科学性及合规性等。此次质量评价通过跨省协作、区域交流,实现了药品审评资源的互联互通,能够较好地借鉴学习、共同提高对药品上市后变更的风险识别能力。
下一步,市药品审查中心将进一步研究借鉴、优化流程、统一尺度,持续提升药品审评技术水平,更加科学合理地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药品研发、上市后变更、再注册等工作,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全力服务好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首都群众安全用药需求。
原文链接:http://yjj.beijing.gov.cn/yjj/zwgk20/yjxw/436391501/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