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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局“三落实”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检查

时间:2024-03-23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不断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市场秩序和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严防药品网络风险隐患,净化药品网络销售环境,遂昌县局多措并举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经营企业专项检查,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保障群众线上药品质量安全。

  一是落实自查,强化备案。牢牢树立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理念,一方面要求企业对是否按要求办理《药品网络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域名是否可以正常运行、入驻的平台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是否与第三方平台签署入驻服务协议等情况进行自查;另一方面要求经营企业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备案,落实经营主体责任报告制。截至目前,全县18家药品经营企业均已在政务服务网上备案报告。

  二是落实监管,规范经营。联动基层所对全县药品网络销售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企业是否按规范销售处方药、是否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法规培训、网络第三方平台销售情况是否与实际情况相一致等进行检查。同时,对微信、抖音、小红书等平台进行监管,查看是否存在销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药品的行为。截至目前,实现药品网络销售经营企业检查全覆盖,共发现问题5个,针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未开展法规培训、未制定相关制度等情况,督促企业立即整改。

  三是落实宣贯,畅通渠道。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广场活动,积极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宣传普法,对一系列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公布科普,引导提醒企业合法经营,引导公众合理购买网络销售药品,提高群众的线上购药安全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电话、线上平台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投诉,共同营造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3/19/art_1228989352_58935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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