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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局多举措保障“3·15”前后药品放心消费

时间:2024-03-23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筑牢药品安全防线,净化流通市场环境,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余姚市局贯彻“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要求,科所联动开展各类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3月21日,共开展各类活动15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

  一是加强宣传,提升安全消费意识。在医院、超市、民生药事服务站等人流量大的地点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以有奖问答、有奖举报等方式调动群众积极性,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严厉打击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违法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的行为,积极营造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其中“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医疗器械消费维权”相关知识有奖竞答活动中,累计参与数7620人次,中奖数2648人次。

  二是突出重点,防范药品安全风险。紧盯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区域,深入开展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保管养护、特殊药品管理、处方药销售等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失效药品,夸大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把药品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强化监管,保障网络用药安全。坚持“线上+线下”一体监管。线上与网监条线联动,对辖区内平台、微店、自建网站开展全覆盖检查,实时动态监控;线下实地指导,督促销售企业合法合规销售处方药,在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同时加大药品安全风险排查力度,确保全市人民用药安全。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3/21/art_1228989352_58935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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