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局“三聚焦”落实药品经营使用主体责任
时间:2024-03-23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提升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质量安全意识,嘉善县局聚焦单位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服务意识,强化日常监管、监督抽检、稽查执法等监管手段,从源头防范风险隐患,全面提升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一、聚焦责任清单,强化责任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药品、疫苗、医疗器械流通使用重点环节,结合监管“一企一查”模式,制定个体诊所、民营医院、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化妆品备案人责任清单,供企业及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参考。截至目前,全县210家药店809名执业药师、药师签订了在职在岗履行主体责任承诺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共提交了344份自查报告;个体诊所、医院共提交了132份自查报告。
二、聚焦隐患排查,强化风险意识。聚焦药品安全领域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风险管控,建立企业风险隐患清单。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列出清单,特别是针对2023年被行政处罚、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及2023年被责令停业、注册持有人委托省外生产的企业建立“一档一号”销号制度,严格闭环管理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质量问题和安全风险,确保企业经营和产品质量“双安全”。截至目前,公告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家,查处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2件。
三、聚焦媒体宣传,强化服务意识。依托医疗器械科普馆、法治教育基地及民生药事服务站,全面开展经营使用主体责任宣传工作,整合嘉善发布、in嘉善、嘉善电台等媒体资源,全方位、多层次、广视角地打造新颖宣传模式,结合“医疗器械宣传周”“全国安全月”药品科普知识宣传,针对从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提升关键岗位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处理风险问题的能力,提升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提升企业药品经营使用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3/21/art_1228989352_5893584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