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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局开展“小药店、小诊所、小美容美发”集中治理

时间:2024-03-16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守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近日,秀洲区局组织开展“小药店、小诊所、小美容美发”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管宣结合,明确责任。在“三小”常态化检查中,对辖区小药店、小诊所、小美容美发等药械化经营单位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守药械化安全底线,明确药械化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是紧盯重点,强化监管。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小药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未经许可经营特殊管理药品,小诊所非法渠道采购使用假劣药品、销售过期药品,小美容美发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等”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打各类小诊所非法渠道采购、使用假冒伪劣及过期失效的药品,严查各类美容美发及小医美机构经营的医疗器械及化妆品,进一步规范药械化生产经营秩序。

  三是深挖病根,标本兼治。采取线上查询、线下走访的方式,对辖区内“三小”基数和存在问题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综合运用专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查处、督促指导整改等措施,对群众反映的行业乱象、排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暴露的薄弱环节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治理措施。

  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小药店、小诊所、小美容美发”市场经营主体150户,同时对两家化妆品经营单位以涉嫌在售化妆品虚假宣传进行立案。下一阶段,区局将进一步推进执法专项行动,深挖各类违法典型案例,同时对药械化监管领域暴露的问题认真研判,有针对性地健全“三小”监管领域的长效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3/12/art_1228989352_58935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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