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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局强化“四个一”推动药械不良反应(事件)救济险提质扩面

时间:2024-03-16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助推共同富裕“加速跑”,衢州市局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保险的风险管理和救济保障优势,创新性地将药品安全纳入公共责任险范畴,在全国率先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救济保险试点工作,切实保障了个人药械严重不良反应就医经费。

  常态推进,组建一支专班队伍。在市级层面成立由市食药安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组成的工作专班;县级层面成立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药械严重不良反应(事件)评价领导小组,市县一体、专班专干,统筹推进药械严重不良反应救济险项目。同时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合作机制,由市场监管、卫健、财政、银保监等部门实行“每月一例会,每季一研判”,对药品医疗器械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数据进行风险效益评估。2023年以来,已召开专班工作会议、月度工作例会等22次,解决药械不良反应界定、理赔等问题23个,有效构建了高位推动、精准发力、终端见效的工作体系。

  规范管理,设立一个专户基金。为提升药械不良反应救济保险效能,高效管理保险资金,由市、县专班联合出台《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基金管理办法》,通过规章制度对基金运营和使用情况加以规范。以政府名义在保险公司设立专户基金,将药品安全救济险保费扣除运营费后的剩余部分用于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理赔,强化赔付保障;将每年收取的保费在扣除赔款、税费6.5%、运营费用20%及计提5%的经营利润后,剩余部分用于抵扣第二年保险费,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由派驻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定期对基金管理执行情况开展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定期对基金管理情况进行督察。自设立专户基金以来,已开展检查1次、监督2次,涉及基金25万元。

  技术支撑,打造一类专家智库。组建由医疗机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界定专家库,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界定提供专业支持。同步出台《药械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专家库管理办法》,分6批聘任熟悉药械不良反应(事件)法律法规,具备大学以上(含大学)学历,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的技术职称,或从事相应专业领域工作 5 年以上的各类专家,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审核、解答、认定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目前,共聘任各行业专家93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占比达90%以上;召开药械不良反应(事件)专家界定会4次,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知识更新、界定和理赔等提供了强有力的专业支撑。

  制度保障,明确一套理赔流程。通过制定保险条款和理赔流程,为药械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的界定提供制度性保障。一方面,成立药品安全责任保险运营中心,构建“食药安办主管+保险公司运营+市场监管部门监督”的工作格局,合理设计药械严重不良反应救济保险条款37条,明确了责任范围和责任限额;另一方面,不断完善理赔模式,制定一套高效便捷的理赔流程,即在患者提出赔付申请后,由食药安办受理初审,再组织专家对疑似由药品不良反应造成伤害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会商,确定为由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引起损伤的,最终进入保险赔付环节。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3/12/art_1228989352_589357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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