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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局开展药品领域“四小”行业专项行动

时间:2024-03-16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长兴县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结合省、市局关于“守安全 护民生”药品领域“四小”行业专项执法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迅速行动、全面部署,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见实效。自3月行动开展以来,已检查小药店、小诊所、小医美机构及小化妆品(美容)店30余家,责令改正8家,查办药械化相关违法行为5起。

  一是科所联动强部署。强化专项行动组织领导,结合县局“科所长负责制”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执法队、监管科室和基层所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到位,明晰重点内容和重点领域,重点排查药品领域“四小”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严查产品进货渠道、供货商资质、进购票据、储存陈列,是否存在经营使用过期产品等情况。

  二是双线兼顾抓推进。一方面加强对举报投诉、监督检查、产品抽检、不良反应 (事件)监测等手段的综合集成运用。另一方面在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和专项检查中,采取指导与执法相结合、宣传与处罚相结合、轻处罚与重整改成效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强对经营单位的业务指导,下达监督意见书11份,指导落实闭环整改。

  三是内外联动求质效。对内充分发挥监管与执法规模效应和整体优势,以全省首创“四制三评”执法创新机制为抓手,集中力量开展“集群式”重点打击。对外加强与公安、卫健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行刑衔接,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形成执法震慑,消除安全隐患。自行动开展以来,已开展部门联合检查1次,联合执法办案1起。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3/14/art_1228989352_58935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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