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局筑牢药品网络销售安全防线
时间:2024-03-16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治理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排除风险隐患,进一步净化药品网络市场环境,打造网络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奉化区局“一聚二严三长效”筑牢药品网络销售安全防线,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聚焦热点平台,协同联动开展实时网络监测。针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线索具有隐蔽性的特点,通过检索药品化学名中的关键词、排查入驻商家的经营资质等手段途径,监测阿里药房、京东买药、饿了么等主要药品网络销售渠道。重点关注未取得资质便开展网络销售、违法销售网络禁售药品、销售未经注册批准的药品等商家,筛选风险隐患,梳理风险清单。坚决打击和防范无资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利用网络渠道销售假劣药(撮合交易)、售卖未经注册批准药品等违法行为。截至3月13日,共收集并筛选出12条关键线索,涉及商家店铺其注册地未在奉化辖区内,已通过第三方网络监测机构反馈给平台,对商家店铺进行相关处置。
二、强化“四个最严”,直达“线下”全链条闭环监管。目前,奉化辖区上报药品网络销售经营企业共119家,其销售类型分为三类,包括入驻第三方平台销售的零售企业112家、入驻第三方平台与自建网站相结合的零售企业16家、仅通过自建网站的零售企业1家。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全覆盖监管,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行为规范性核查。重点关注如芬太尼、三唑仑、右美沙芬等易成瘾滥用、危害性较大的高风险药品。加强对网络销售药品上下游渠道的监督检查。严查企业通过未经许可的地址、仓库销售、发货,直接或变相通过零售连锁总部直接向个人销售药品,严厉打击“店外店”“仓外仓”“账外账”等线上线下不一致行为。截至3月13日,共开展线上线下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96家次,发现问题5个,约谈相关企业全部整改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共同打造立体监测体系。联合投诉举报中心、经营主体,对药品相关举报投诉件进行深层分析,将药品网络销售纳入风险会商内容。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从业人员沟通技巧,同时,制作标准流程图和答复模板,统一热点问题的职业投诉举报的处置标准、处罚依据和回复内容,保障行政执法专业性和权威性。对经营主体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宣贯,截至3月13日,共开展宣传活动5场,发放宣传手册100余册,进一步提升药品网络销售规范意识,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药品经营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3/14/art_1228989352_58935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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