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局三举措加强特殊药品安全检查
时间:2024-03-16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加强特殊药品管理,防范和打击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行为,确保特殊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桐乡市局加强特殊药品安全检查,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专项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市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重点围绕经营含麻黄碱等品种,督促辖区内零售药店(含连锁门店)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反兴奋剂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和网上巡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特殊药品的行为。
二是重点整治,全力以赴强化监管。面向全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开展销售特殊管理药品整治,强化风险监管,以“四个最严”要求,全力做好特殊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整治重点聚焦以下违法行为:销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等国家禁止零售的品种;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导致流入非法渠道;通过网络违规销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社会良好环境。组织媒体采风活动,走进特殊药品批发销售企业,观摩现场检查工作。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向社会大众传递特殊药品概念、购买和使用注意事项、保管要求以及监管政策、企业管理模式。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特殊药品管理的社会监督,提升特殊药品安全的群众知晓度、参与度。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3/15/art_1228989352_58935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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