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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局开展“3·15”化妆品消费安全普法宣传

时间:2024-03-16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普及化妆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安全用妆和依法维权意识,长兴县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开展“激发消费活力”化妆品消费安全普法宣传主题活动,打出宣传、培训、监管“组合拳”,营造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

  一是以案释法,强化宣传教育。结合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的数据分析,整理出投诉典型案例,向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热点案例讲解,引导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有效避开消费纠纷误区。结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引导经营企业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合法规范经营。

  二是调研培训,提升监管质效。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专题培训,对来自各基层所的化妆品监管人员及哨点医院不良反应监测人员、县区企业注册人、备案人展开专题培训3次,参训人数30人。借力信息化手段,制作不良反应报告电子问卷,将报告填写二维码附在科普宣传册、海报上,共发放各类宣传册500余份,收到有效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电子问卷近百份,为公众在生活中遇到化妆品不良反应情况及时填写上报提供便捷途径。

  三是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以辖区美妆店、大型商超、美容美发店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产品标签标识和贮存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等进行全面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18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59家,责令整改11家。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3/15/art_1228989352_58935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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