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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局“三突出”开展化妆品市场检查护航美丽消费

时间:2024-03-09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女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海宁市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八”妇女节化妆品检查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检查商超、化妆品专卖店等各类主体47家,解答消费咨询7件,发放化妆品宣传手册60余份。

  一是突出重点检查,夯实监管实效。采用日常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针对化妆品专卖店、商场、美容美发店等化妆品经营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实地检查商家是否建立购销台账,是否存在化妆品相关资质证明、合格证书或者进口检验检疫证明不完善等问题;化妆品是否存在夸大、虚假信息、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化妆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是否详细标明法规所列需要标明的内容;是否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等行为,确保消费者买到合格放心产品。针对个别企业存在进货登记不完善、柜台摆放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其现场整改,并督促经营主体严格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和定期检查制度。

  二是突出法规宣贯,压实主体责任。全方位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根据前期对化妆品店、美容美发店及商超等地排摸,建立排摸名单,利用钉钉、微信群等在线统计更新,建立台账。同时,在排摸过程中,广泛发放《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经营者对照《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清单》逐条逐项自查自纠,进一步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三是突出消费提示,营造良好氛围。在大潮FM早高峰节目中开辟“安全用妆”专栏,每天早上7:30分一起与群众科普用妆知识。同时,制作化妆品安全小视频,并通过“大潮网”“海宁市监咨讯”公众号等新媒体方式进行宣传。线下组织专业人员和执法人员一同到社区、学校等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提供化妆品快速检测试验,现场讲解化妆品安全知识,教大家如何选购化妆品,正确认识化妆品的不良反应,提高化妆品使用安全的意识。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3/6/art_1228989352_589356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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