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湖南省“十四五”第二批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湖南省“十四五”第二批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4-02-24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十四五”第二批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培养对象遴选培养工作的通知》(湘中医药发〔2023〕4号),经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省中医药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审定和公示等程序,确定王孟清等6人为湖南省“十四五”第二批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张秋雁等53人为湖南省“十四五”第二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李亮等197人为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3),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和依托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配套经费,在团队组建、工作条件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培养目标顺利实现。

  二、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要在依托单位指导下制定个人学习及发展计划,明确年度计划及阶段目标,提出体现水平、便于量化考核的中期考核与终期评价指标,合理安排预算,并填写《湖南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培养项目任务书》一式四份(详见附件4),经本人签字及依托单位和所属市州卫生健康委审核盖章后,将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月25日前报至省中医药局科教处(通讯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30号,邮编:410008,邮箱szyyjkjc@swjw.hunan.gov.cn)。

  三、各领军人才要团结带领本领域的学科带头人、骨干人才共同开展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发挥领头雁的作用。各学科带头人、骨干人才要积极开展本领域的科学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加强学科建设,形成群雁效应。

  四、本项目自2024年3月启动,培养周期3年。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将按照领军人才20万元/人、学科带头人10万元/人、骨干人才5万元/人的标准资助培养经费,各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按照不低于1∶1的标准配套支持培养经费。

  五、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将适时对培养对象开展中期考核和终期评价,终期评价达到任务书要求的,授予相应称号并颁发培养合格证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培养对象资格。    

  联系人:省中医药局科教处  侯漫军

  联系电话:0731-84828522

      

  附件:1.湖南省“十四五”第二批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名单

  2.湖南省“十四五”第二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名单

  3.湖南省“十四五”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对象名单

  4.湖南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培养项目任务书

  5.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任务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

  

  附件1-5.湖南省“十四五”第二批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培养对象名单



原文链接:http://tcm.hunan.gov.cn/tcm/xxgk/tzgg/202402/t20240221_3288128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