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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核查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4-02-05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对照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考后资格核查,现将未通过考后资格核查人员名单及核查情况予以公布。

  一、未通过考后核查人员名单及核查情况(见附件)

  二、合格人员(未公示人员)证书获取方式

  电子证书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证书下载”查看下载。纸质证书可通过邮寄或现场两种方式进行领取。

  纸质证书预约邮寄时间及方式:

  1.预约时间:预约期为2024年2月1日至3月20日。逾期不申请的,不再受理邮寄申请。

  2.预约办法:通过支付宝搜索“豫事办”小程序,在“服务随行-人社服务-证书邮寄补办-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邮寄”栏目申请证书邮寄。详情请查看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证书办理—服务指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证书预约邮寄指南”。

  以上可预约邮寄的人员为补充材料经核查合格人员。

  三、注意事项

  1、自愿选择证书邮寄或现场领取,同一本证书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一经选择不得更改。

  2、选择证书邮寄服务的,默认遵守证书邮寄服务的相关条款。由中国邮政提供邮寄服务,产生的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3、请认真填写收件人信息,由于申请人填写的信息有误或收件人无法联系等,造成证书投递失败的,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结果。

  4、申请人可以自行指定收件人,收件人签收或收件人指定的方式签收,均视为申请人签收。

  5、为防止误领、冒领他人证书,只能预约邮寄本人证书。

  6、目前证书尚未完成印制和送达我省,订单申请成功后会状态显示为“处理中”。待证书运达我省且预约期满后,我们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订单证书寄出工作,请耐心等候。

  7、在预约期内不选择证书邮寄的,请关注(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通告)后期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按通知要求现场领取。

  补充材料合格人员证书尚未完成制作,请提前预约邮寄并随时查看电子证书信息,建议选择预约邮寄方式获取纸质证书。

  咨询邮箱:yaoshishenhejb@163.com

  附件: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未通过核查人员名单.xls

  

  2024年2月1日


原文链接:http://yjj.henan.gov.cn/2024/02-01/2897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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