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命名山东省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的通知》,我省被命名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成为全国首个示范省。截至2023年底,全省有医养结合机构962家,占全国总数12%以上,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5078万,均居全国第一位,老有所医、老有所养实现良性融合发展。
2018年,国家确定山东为全国首个医养结合示范创建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重点推进。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立足人口老龄化省情和老年人医养需求,在组织领导、部门协同、政策制定、服务优化、队伍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改革创新,高质量推进示范省创建工作,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创建以来,山东各级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纳入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重点民生实事,聚力要素保障,加大政策支撑,完善土地、财税、保险、人才等激励政策,吸引社会力量进入医养服务领域,医养结合服务实现由点到面、从有到优的全面提升。创建以来,山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打造了“居家医养、医护巡诊”,“机构医养、两院一体”等一批服务模式,率先启用“医养结合机构电子地图”,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多元化服务。优化居家医养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居家医疗、“互联网+护理”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五保障四优先四重点”健康养老服务,1.5万家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居家医疗护理服务,90%以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534家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推动中医药服务融入医养全过程。创建以来,山东不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创新实施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申办备案制度,实现“一个窗口”审批服务。积极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设立医养健康产业基金,有力带动了健康产业、养老产业、教育产业以及银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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