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联合龙华区检察院开展“美瞳”专项整治
时间:2024-01-13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加强对“美瞳”等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行业的监管,2024年1月10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联合龙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部,全覆盖检查了海口一中龙华校区、解放路九小周边和金棕榈商业街路段商店经营“美瞳”情况。
执法人员着重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行为,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是否存在销售假劣、过期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未发现上述区域有无证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产品的行为,且多数商户表示知道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产品需要办理相关证件。同时,执法人员对“美瞳”经营企业进行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宣贯,要求企业要认真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保证经营条件和经营行为持续符合要求。
2023年12月开始,龙华分局持续开展规范“美瞳”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经营未经注册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网络违法违规销售、无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期间出动执法人员168人次,检查“美瞳”线上经营企业22家次,线下经营企业80余家次,现场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家次。
下一步,龙华分局将强化日常监管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针对群众反映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消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规范经营秩序,净化市场消费环境。
供稿: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值班审核:郭伟力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himpa/ywdt/sxdt/202401/t20240112_3568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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