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报:【扎实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系列谈】“三套动作”推深做实巩固提升行动
时间:2024-01-13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江西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维
药品安全重于泰山。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要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保安全、强能力、提水平,推动药品安全治理效能再上台阶。
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江西省药监局按照国家药监局的部署要求,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努力做好规定动作,做精自选动作,做优创新动作,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走深走实。
高效率做好规定动作,推动落实有力有序
重部署,迅速开局。江西省药监局召开省、市、县三级动员部署会,印发工作方案,将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细化为“风险排查‘清源行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能力提升‘强基行动’”3项重点任务及31项目标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单位,压茬推进,逐项落实。
压责任,层层传导。积极推动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报请江西省委、省政府进一步优化药品安全协调机制,组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强化药品安全形势分析。2023年,两次分别向江西省政府分管副省长、省市场监管局全面报告全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2023年9月26日,江西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专门听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汇报,充分肯定前期工作,并对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走深走实提出了明确要求。江西省药监局还启动年度药品安全考核指标起草工作,将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作为主要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
抓落实,跟踪问效。建立例会制度、联络员制度、案件会商机制、行刑衔接机制、督查督办机制,加强日常调度,着力推动全省各地行动齐头并进、均衡开展。2023年9月,江西省药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5组赴全省11个设区市、赣江新区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督查,构建药品安全监管全省“一盘棋”格局。截至2023年9月底,全省共出动监管人员10.2万人次,检查“两品一械”企业4.5万家次,排查隐患1.1万个,全部实行清单管理、逐一销号;查办案件3243起,移送公安机关105起,处罚到人26名,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整体威慑力。
强宣传,凝聚共识。选树九江市、赣州市两个市级市场监管局,瑞昌市、修水县、章贡区3个县区级市场监管局作为重点联系单位,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在药监部门网站开设“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专栏,发布相关信息300余条,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媒介开展相关宣传报道,编发工作简报,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工作进展和成效,发布典型案例。
高标准做精自选动作,强化监管从严从实
聚焦重点领域强整治。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贴牌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化妆品无证生产、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祛斑美白、祛痘类化妆品专项检查行动,共完成7418家美容机构、化妆品专卖店监督检查任务,发现问题企业1788家次,现场整改企业1137家次,限期整改企业651家次,立案查处452起,查扣销毁问题产品7537瓶(盒),有力打击了化妆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聚焦风险会商强研判。出台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召开药品共线生产风险分析会、药品生产质量风险分析暨集中约谈会。修订医疗器械风险会商制度、投诉举报风险会商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共性问题召开专题风险会商会,研究出台规范和加强注册(备案)及上市后监管的措施,着力从源头消除风险。充分发挥风险预警机制作用,2023年发现并处置“两品一械”风险信号760余个,切实做到研判到位、措施到位、管控到位。
聚焦机制完善强协同。扩充药品检查机构职能,将部分执法办案职责委托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实施,实现检查稽查融合一体,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强化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沟通交流,联合开展行刑衔接工作调研,完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起草,与江西省公安厅先后6次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进一步推动案件查办协作提质增效。将零售药店、医疗美容机构纳入跨部门综合监管范畴,常态化开展与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的联合检查,联合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在全省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
聚焦智慧监管强能力。积极争取将智慧药店建设工程纳入江西省政府重点工作,大力推动企业进销存系统与智慧监管平台对接,实时掌握药品流向,切实让监管跑在风险的前面。2023年全省已有1.3万家零售药店接入智慧监管平台,入驻率达到98%。召开药品智慧监管工作推进会,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并成立专班负责落实,着力打造药品智慧监管升级版。
高质量做优创新动作,巩固成果出新出彩
深化政企合作,建好“加油站”。出台“两品一械”实训基地管理办法,优选12家企业成为第一批检查员实训基地,积极探索发挥监管部门与实训基地联合教学优势。2023年,累计在实训基地举办培训班9个,培训3000余人次,在实践中进一步强化江西省检查员履职能力,提升检查水平。
深化局院共建,筑牢“防火墙”。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办公室,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诉源治理合作共建,强化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提前问诊、论证咨询,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切实将诉讼风险化解在前端。2023年江西省药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深化区域协作,共绘“同心圆”。健全完善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互认互信、联审联查、共建共享”的药品稽查协作机制。2023年10月中旬,成功举办2023年长三角地区药品安全领域稽查一体化协作会暨药品行政执法“十佳办案能手”评选会,共同签订长三角地区四省一市药品稽查区域联动协作办法,进一步推动案件查办协作提质增效。
原文链接:http://mpa.jiangxi.gov.cn/art/2024/1/11/art_35105_4757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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