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京津冀重要民生商品等领域稳价保质合规提示
时间:2023-12-31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民生商品迎来消费热潮,受强雨雪寒潮天气影响,重要民生商品产销供应和价格质量备受关注。为进一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良好,重要民生商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就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京津冀重要民生商品价格、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相关事项联合提示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价格和竞争行为,坚守食品安全底线,严把质量安全关卡。
二、各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三、各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通过实体店线下经营、电商平台、线上旅游平台、APP、直播营销等各种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均不得出现低价诱骗高价结算、先提价后打折、虚假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各大型批发市场、连锁商超、饭店、药店等要保障米面粮油果菜肉蛋奶、节令特色食品,以及寒冷天气导致感冒发热、冻伤、跌打损伤类药品价格基本稳定,不得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秩序。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保供稳价要求。
五、各餐饮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店内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因产地、规格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分别标示品名、价格,不得出现“两套菜单”;销售“小份菜”、“半份菜”的,应当标明“小份菜”或“半份菜”的价格;年夜饭销售过程中要规范落实明码标价要求,要合理制定价格,不得隐瞒价格附加条件。
六、各酒店住宿、文娱演出、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电影院、旅游景区、特色旅游街区、庙会游园会等经营者要严格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酒店住宿(含民宿)场所提供客房用品收费的应标明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提供洗涤、订票等有偿服务的应标明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要信守承诺、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故意毁约违背价格承诺临时涨价。旅游景区要做好门票价格、导游讲解和游乐设施等收费公示,严格规范景点内小商品、餐饮等延伸服务经营者价格行为;不得出现不执行政府定价,私自设立“园中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对特殊人群的相关减免、优惠措施等行为。
七、各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公司、铁路、高速公路、航空公司、救援托运、停车收费等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要落实好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高速公路服务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收费应当明码标价。停车收费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按政策对相关车辆实行减免优惠。
八、各卖场、商场、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交易场所提供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场所(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和引导,加强对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力度。
九、网络交易经营者要避免以下行为:在首页或者其他显著位置标示的价格低于在详情页面标示的价格;公布的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与实际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不一致;其他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和价格促销行为。
十、各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组织虚假排名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
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做好原材料供应、采购、贮存等工作,坚决杜绝生产经营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等问题食品。
十二、提供婚宴、年夜饭、外卖等餐饮服务的各餐饮单位要严格原料采购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做好反食品浪费的宣传,引导消费者合理点餐,防止餐饮浪费。
十三、各家用取暖设备、家用燃气器具、玩具等儿童用品、一次性塑料餐具等重点工业产品的生产销售单位要压紧压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销售工业产品,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京津冀三地经营者应当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违法经营行为时,可及时拨打当地12345或12315热线投诉举报。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协同监管执法,紧盯投诉举报线索,依法查处价格、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合力营造买得舒心、吃得放心、用得安心的消费环境,为京津冀群众度过祥和欢乐的新年保驾护航。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xwdt/gzdt/202312/t20231229_6494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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