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储存配送信息(2023年第40号)
时间:2023-12-23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第55号)要求,现将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生产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范围 | 委托配送 区域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研究所 | 北京钥途冷运物流有限公司、昆明盛飞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大舜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干线运输) 华东医药供应链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 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国药准字S20060007) | 浙江省 | 至2024年02月29日 |
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国药准字S20150016) | ||||
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国药准字S20150002) | ||||
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 (国药准字S20217023) |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储存配送信息公告(2023年第37期)]已公示上述信息。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12/18/art_1228989285_58934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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