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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时间:2023-12-23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经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成都欣福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成都欣福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净山楂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经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及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标示为四川固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楂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经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国市荣华本草中药材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当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甲拌磷。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3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yjj.sc.gov.cn/scyjj/c103155/2023/12/21/01cbe4ffb0cf427bb514081b36ece6a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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