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舆情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将香河市中医医院纳入三级中医医院管理的公示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将香河市中医医院纳入三级中医医院管理的公示

时间:2023-12-23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等有关要求,省中医药管理局于2023年12月组织专家组对香河市中医医院开展了三级中医医院现场评估。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经局党组会研究,拟同意将香河县中医医院纳入三级中医医院管理。为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19日至2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12月25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省中医药管理局实名反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42号,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处,邮编050051。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2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tzgg/400345.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