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舆情 >医院巡查工作管理办法发布

医院巡查工作管理办法发布

时间:2023-12-23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疾控局印发《医院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明确,医院巡查是指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具有直接领导或业务管理关系的医疗机构在党的建设、行业作风、运行管理等方面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巡查范围原则上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为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办医院按照管理原则参照执行。

  《管理办法》指出,在党的建设方面,重点巡查医院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等政策文件的落实情况;在行业作风方面,重点巡查医院落实行风建设有关政策、推进“九项准则”等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医院加强行风建设工作有关情况;在运行管理方面,重点巡查医院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预算管理、经济运行风险管理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据了解,大型医院巡查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落实政府监管职能的重要工作之一。自2005年以来,相关部门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四轮大型医院巡查。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zwyw/400385.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