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布“27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时间:2023-12-02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优化民营企业要素保障机制、营造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完善工作机制7个方面,提出27项具体举措。
在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放宽市场准入要求,行政审批中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和技术性审查事项一律取消;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查处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垄断问题,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推进完善“信用河北”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步修复机制,逐步实现信用修复“协同联动、一网通办”;支持市场化法治化重整,依法依规保障破产案件审理速度,开展“极简办、智能办、马上办、满意办”新“四办”活动,落实歇业备案登记制度。
在优化民营企业要素保障机制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高民营企业信用贷款比重,搭建企业上市培育辅导平台,对挂牌上市的民营企业按规定奖补;解决拖欠账款问题,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情况的审计监督,动态监测行政区域内企业商业汇票信息披露情况;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和权益保障,开展多层次引才活动,实现“一站式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督促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建立政策沟通和直达快享机制,政策出台直接面向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发布和解读,制定涉企政策等向优秀企业家咨询,对明确到具体项目的省级涉企资金3日内下达市县,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
对于如何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若干措施》提出6条具体措施,包括引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智转数改提升质量效益、支持拓展国际市场、鼓励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
《若干措施》还在营造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方面提出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推动民营企业合规改革、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控涉企收费行为等举措;在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方面提出了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大优秀企业和企业家宣传力度、引导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等举措。
原文链接:http://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xwdt/qgxx/gssxx/202311/t20231127_6466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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