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管局组织研究药品科普普法宣传工作
时间:2021-11-27 作者: 来源:
2021年11月18日,省药品监管局在广州召开药品科普宣传热点研讨会议,交流各地药品科普普法宣传工作亮点、难点,研究2022年全省药品科普普法宣传工作。深圳、汕头、佛山、清远、揭阳市市场监管局代表在会上作工作经验介绍。
会议指出,2021年全省系统全方位多形式开展药品宣传活动,取得良好进展。精心组织“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继续打造体验馆、安安网、大讲堂等省级科普宣传活动品牌;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坚持将普法与科普宣传相结合,省局法规和科技处被评为国家药监局首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会议要求,2022年要坚持做好科普普法宣传工作:一要充分认识药品科普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创新性。认识到当前传媒环境变化对科普普法工作带来的变化和挑战,努力为做好药品监管科普普法工作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各单位、各处室、各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宣传合力。二要做到宣传与监管工作计划同步、实施同步、总结同步。要将药品科普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更开放的视野和更周密的部署,加强对药品科普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总体谋划和协调推进。三要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提升人员能力素养。做好药品科普普法宣传工作,既要熟悉业务,还要熟悉新媒体知识及传播规律。相关工作人员要在日常工作中增强自身能力素质,克服“本领恐慌”,努力做到“一专多能”,充分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省药品监管局法规科技处、办公室、直属单位和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议。(省局法规和科技处供稿)
原文链接:http://mpa.gd.gov.cn/xwdt/sjdt/content/post_3671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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