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持续强化特殊药品监管工作
时间:2021-11-27 作者: 来源: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属于特殊管理类药品,其具有治病救人和滥用害人的双重性。临床使用得当,可治疗疾病,减轻病人痛苦;如果临床滥用或误用,轻则毒害身体,重则危及生命。
近年来,省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局和省禁毒工作委员会工作部署,实施严苛的特殊药品监管举措全面履行禁毒工作职责,一是强化特殊药品计划管理,精准下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年度需用计划,严格分配、科学调度、合理使用,确保特殊药品在合法渠道不发生“跑冒滴漏”;二是强化特殊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先后部署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含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部署全省排查整治芬太尼类物质及制毒物品专项行动等;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全国安全用药月”、“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特殊药品宣传活动,利用监督检查时机强化宣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并在2021年全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线上培训中开设特殊药品监管专题课程。
各地在监管实践中结合地方实际,积极谋求特殊药品监管工作合力,积极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芜湖市建立特殊药品监管和药物滥用监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助力特殊药品、药物滥用等监管工作。省局第七分局联合市级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适时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部门联动,闭环监管。六安市由省局第六分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建立六安市特殊药品安全监管三方联合合作工作机制,在合作联席会议、联合监督检查、信息互通共享、联合联动执法、技术支撑互补、广泛宣传互动等方面群策群力,确保特殊药品监管万无一失。
原文链接:http://mpa.ah.gov.cn/zwgz/zwdt/120690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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