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药物警戒中心圆满完成2023年药物警戒检查任务
时间:2023-11-16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提高我省药物警戒能力,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落实药物警戒主体责任,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海南省药物警戒中心(以下简称警戒中心)根据省药监局制定的药物警戒年度检查计划,积极开展工作部署,稳步推进2023年药物警戒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已经顺利完成全年药物警戒检查任务。
加强工作部署。根据2022年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现场检查、抽查检验等监管工作情况以及按照监督检查计划,警戒中心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我省持有人药物警戒实施情况,统筹安排,积极推进检查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在日常推进过程中,密切关注检查进度,统筹协调检查资源,合理安排检查计划,确保药物警戒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抓好持有人主体责任。持有人承担药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药物警戒贯穿药品的全生命周期,因此,持有人的药物警戒制度构建和执行情况,直接关系药品安全风险。通过检查监督持有人建立及完善药物警戒制度,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和维护,确保药物警戒活动正常开展,从而达到药品风险防范的目的。
强化检查指导。药物警戒检查是提高持有人药物警戒水平的有效方法,通过检查发现我省持有人在实施药物警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持有人正确有效地开展药物警戒工作,不断提升药物警戒体系运行效能,确保药物警戒活动持续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
通过药物警戒专项检查,让我省持有人充分认识到药物警戒制度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其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并持续完善药物警戒体系,提高药物警戒工作质量,从而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基于本年度检查发现的问题,下一步,警戒中心将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药物警戒沙龙、常见问题回答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持有人药物警戒相关知识的培训与指导,助力提升我省持有人实施药物警戒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筑牢药品安全防线。
撰稿:曾冬娇
供稿:省药物警戒中心
审改:黄凌、苗会青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himpa/ywdt/gzdt/202311/t20231114_3526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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