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法规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本市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纸质受理资料的通告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本市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纸质受理资料的通告

时间:2023-11-05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沪药监通告〔2023〕30号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推动本市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全面网上受理、审评审批电子化,促进本市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自2023年11月1日起,本市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通过“上海市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系统”(eRPS系统)提交线上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资料后,无需再提交纸质资料。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021-63269368;021-54909343(传真)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yjj.sh.gov.cn/zx-ylqx/20231031/dfe28c631d474de08f9e1b73358162de.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