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平台主体责任清单
时间:2023-11-05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分领域分行业厘清平台企业主体责任,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会同10个省级部门编制发布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以更加透明的制度稳定平台企业发展预期,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据了解,《责任清单》以厘清和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保护网络交易平台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依照《民法典》《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75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分类梳理平台通用责任以及直播营销平台、食品交易及餐饮服务平台、旅游服务平台、化妆品网络交易平台、医疗器械网络交易平台、药品网络交易平台6种常见类型的平台责任清单,涵盖了平台企业的共性责任和特殊性规范要求。
对于平台企业的通用责任,《责任清单》围绕平台主体经营资格、用户管理、信息公示、平台管理、反不正当竞争、安全保障、协助监管7个方面,梳理出28个环节141条平台企业经营中涉及的一般性主体责任及义务。其中,从入网许可、经营许可、支付许可、入驻核验、账号管理等方面明确平台企业主体资格方面的责任;围绕主体信息公示、协议规则公示、其他信息公示等方面强调了平台的信息公示义务;针对商品、内容、交易、价格、知识产权、个人信息及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强调了平台管理责任;在垄断、商业贿赂、妨碍竞争、算法合规等方面明确了禁止性的内容。此外,《责任清单》还梳理了平台在配合监管执法、报告问题、提供数据等方面的责任义务。
对于其他特殊类型平台,《责任清单》从平台发展模式、监管实践和治理需求出发,围绕平台网络交易行为涉及的28个环节梳理出130条特殊责任事项。其中,直播营销平台侧重于梳理平台入驻审核、账号管理、内容管理、主播黑名单管理等保障用户权益与内容合规性的责任事项;食品交易及餐饮服务平台侧重于梳理网络食品销售备案、网络餐饮服务备案、信息保存、规则公示、明厨亮灶等平台对食品安全的管理的责任事项;旅游服务平台侧重于梳理许可信息公示、投保责任险、旅游合同签订与在线填报、风险处置、投诉举报机制等保障用户接受服务时人身安全的保障责任事项;化妆品网络交易平台侧重于梳理实名登记、日常检查、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质量安全重大信息报告等平台对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事项;医疗器械网络交易平台侧重于梳理资质审核、人员配置与制度建设等保障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安全的责任事项;药品网络交易平台侧重于梳理入驻核验、资质审查、管理和制止义务、药品信息和交易信息检查和保存义务等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的责任事项。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责任清单》为平台企业全面落实法律责任提供了照单明责、照单履责的指导,也为浙江省各级各部门指导平台企业压实主体责任提供了工作指引,是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平台经济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将围绕《责任清单》加强对平台企业的合规指导和培训,通过网络监测等方式加大对平台的监督力度,督促平台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平台企业自我管理和规范水平。
原文链接:http://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xwdt/qgxx/gssxx/202310/t20231025_6439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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