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管局在深圳召开“港澳药械通”政策培训交流会
时间:2021-11-22 作者: 来源:
11月18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港澳药械通”政策扩展实施,省药品监管局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组织召开了“港澳药械通”政策培训交流会。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苏盛锋出席交流会并讲话,省局行政许可处、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广州、深圳、珠海、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指定医疗机构及相关经营企业负责同志共5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交流会。
会议指出,“港澳药械通”政策是贯彻落实国家大湾区规划纲要的重要实践,各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发展大局上来,深刻认识“港澳药械通”政策重大意义,聚焦提升大湾区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结合省推进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等工作一起发力。目前发布的配套制度规范已形成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各单位要加强学习沟通交流,吃透政策要义,把政策用好。
会议强调,一是要完善管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指定医疗机构是第一责任人,要落实进口、运输、贮存、使用、不良反应监测等全过程全环节闭环管理。属地监管部门要尽快进入角色,加强学习理解和监督指导,与指定医疗机构建立良好沟通机制,及时落实日常监管。二是要积极探索,完善监管制度。指定医疗机构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与监管部门一同大胆探索、努力创新,推动监管科学发展。
会上,省局行政许可处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港澳药械通”政策及发展方向;省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有关同志介绍了已使用药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情况;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同志介绍了指定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情况;有关医疗机构和经营企业分别就“港澳药械通”政策试点工作情况和内部管理体系建设问题进行了交流。(省局行政许可处供稿/图)
原文链接:http://mpa.gd.gov.cn/xwdt/sjdt/content/post_3668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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