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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裁量权基准政策解读

时间:2023-10-22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制定背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23〕第2号)规定,省级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负责制定全省本系统的行政裁量权基准。据此,我委会同省中医药管理局根据相关卫生健康法律规范,结合省、市、县三级卫生健康行政机关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定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裁量权基准。

  二、主要内容

  (一)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包括行政检查裁量基准适用规则17条和行政检查事项裁量基准35项。适用规则明确了行政检查裁量基准适用范围,行政检查的类型、形式和方式,行政检查频次的一般规定以及调整裁量权基准适用的程序等内容。基准明确了具体检查事项、法律依据、检查频次规定、检查方式和执行层级等。

  (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包括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11条和行政强制事项裁量权基准9项。适用规则明确了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适用范围、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特别明确了需要当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构成情况复杂需要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以及可以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情形。基准明确了具体行政强制事项、法定依据、采取行政强制的适用条件、强制方式和强制权限等。

  (三)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包括行政许可事项裁量权基准35项、183个子项。对每个子项的许可事项、具体情形、行使级别、省级业务指导部门、法定审批时限、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受理时限、承诺审批时限、办理条件、办理类型、检查内容、行政许可类型、许可证件名称、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四)行政确认裁量权基准。包括行政确认事项裁量权基准12项。对确认事项、法定依据、确认条件、确认程序、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和执法权限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五)行政给付裁量权基准。包括行政给付事项裁量权基准2项。对给付事项、法定依据、给付条件、提交材料、给付金额、给付方式、给付程序、办理时限和法定权限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三、制定意义

  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裁量权基准的制定与实施,与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一并形成了我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裁量权体系,将相关法律规范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行政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形成了全省相对统一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卫生健康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公民和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制度性保障。

  相关链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zcjd/39903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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