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时评 >防晒喷雾安全使用很重要

防晒喷雾安全使用很重要

时间:2023-09-24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防晒喷雾由于使用方便高效、清爽肤感好、适合全身使用,近年来成为防晒产品中的新宠。

  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长沙一名20岁的男子外出前使用了防晒喷雾,在对着脸部喷的时候不小心误吸,随即出现胸闷、咳嗽等症状。该男子隔天到医院检查,被确诊出现“白肺”。虽然目前没有充分的科学证据表明防晒喷雾会引发“白肺”,但研究证实,除了感染、弥漫性肺泡出血综合征等“白肺”最常见的病因外,吸入有害物质如粉尘、喷雾等,也可导致肺部出现大范围白色样病变。

  成分与防晒原理

  防晒喷雾相对防晒乳/霜是较新的防晒产品形式,与防晒霜相比,防晒喷雾更适用于妆后补喷和身体防晒。防晒喷雾中的防晒剂主要可分为物理防晒剂和化学防晒剂两大类。

  物理防晒剂的防晒机制主要是通过在皮肤表面形成覆盖层,把照射到皮肤表面的紫外线反射或散射来减弱紫外线对皮肤的伤害而达到防晒效果。目前国内批准使用的物理防晒剂只有二氧化钛和氧化锌两种。

  阳光中的紫外线(UV)可导致皮肤晒黑、晒伤,增加出现皱纹、雀斑、老年斑,甚至罹患皮肤癌的风险。紫外线分为长波UVA(占95%,主要导致皮肤晒黑)和中波UVB(占5%,主要导致皮肤晒红)。二氧化钛和氧化锌都能抵抗UVB和UVA,前者主要针对UVB,后者主要针对UVA。

  而化学防晒剂的防晒机制是吸收紫外线的光能转化为热能,通过电子的跃迁达到对紫外线能量的减弱。有些化学防晒剂可能对人体有一定刺激性,少数人使用后会有过敏反应,比如对氨基苯甲酸及其酯类就是一种常见的光致敏原。此外,分子量较小的油溶性防晒剂容易被皮肤吸收,甚至进入皮肤角质层,具有一定安全风险。

  防晒喷雾与防晒霜的区别

  防晒喷雾和防晒霜成分差异不大,主要是剂型上的区别。为了保障产品使用顺畅,很多防晒喷雾都添加了变性乙醇、丁烷、异丁烷等低沸点、易挥发的液体作为推进剂,这类物质不仅易燃还有低毒性,吸入太多可能会对身体造成危害。

  防晒喷雾的优点在于方便高效,质地更轻盈,颜色透明且容易在皮肤上均匀分布,特别是在“补涂”环节,直接喷一喷、拍一拍就能搞定。日照较强时外出,遇到每隔一段时间需要补涂一次防晒的情况时,或是在游泳、剧烈流汗后,更适合使用防晒喷雾进行防晒护理。

  因此,建议消费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多种防晒产品配合使用,以获得满意的防晒效果。

  如何安全使用防晒喷雾

  防晒喷雾一般用在护肤的最后一步,具体用法是用前摇匀,闭好眼睛、嘴巴并捏住鼻子,快速均匀喷洒于防晒部位皮肤,最后用手指轻轻拍匀即可。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六个方面:

  认清成分选产品 选择适合自己肤质的产品。如果对酒精不耐受,不要选用含有酒精的防晒喷雾。使用前可以进行皮试来确定产品是否对皮肤有刺激性,尽量选用温和无刺激、适合自己肤质的产品。

  涂抹于干燥的皮肤表面 使用前确保皮肤干燥、清洁、无汗水。使用防晒喷雾时确保喷头与皮肤至少保持15~20厘米的距离。

  喷好后用手推匀 使用时建议少量多次喷洒,并及时用手涂抹均匀。

  避免吸入 在使用防晒喷雾时,要避免吸入喷雾。最好在户外或通风的地方使用,并尽量避免在风口处喷洒。

  避免进入眼睛和口鼻 使用时,避免喷雾进入眼睛、口腔和鼻腔。用于面部防晒时,可以先将防晒喷雾喷在手掌上,然后用手轻轻涂抹于脸部。

  使用时远离明火 防晒喷雾属于易燃物质,所以在使用过程中以及使用后都应避免靠近明火或其他火源。

  (摘自2023年09月07日《中国医药报》)

  


原文链接:http://nxyjj.nx.gov.cn/kpxc_37878/202309/t20230918_426967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