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强化“七类药”动态监测工作
时间:2021-11-19 作者: 来源:
自今年9月14日起,宣城市全面启动药品零售登记与动态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加强抗生素类、抗病毒类、退热类、止咳类、止泻类、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血液制品等药品(简称“七类药”)的零售登记和监测,充分发挥药品零售企业的“哨点”监测预警作用。
一是周密部署,迅速启用系统。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部署,组织辖区市场监管人员、药品零售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操作培训,学习药品零售登记系统的操作、辖区药品经营(零售)许可证数据初始化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全部实行系统接入上报。
二是加强监管,强化责任落实。市场监管人员结合疫情防控巡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各药品零售企业“七类药”上报数据进行检查,对于上报数据不及时的要求立即整改。
三是及时通报,跟踪存在问题。对企业反馈系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和系统开发部门沟通。定期在工作群通报各县(市、区)药品零售企业“七类药”上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结合药品安全日常监管,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对药品零售企业销售“七类药”未通过该系统采集信息,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原文链接:http://mpa.ah.gov.cn/zwgz/sxdt/12066542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