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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贵州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相关问答

时间:2023-09-24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

  Q:《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A: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成立了副厅级的省中医药管理局,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贵州省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等重大政策,全省中医药快速发展。但在中医药基础差、重大项目与平台建设上还存在明显短板弱项、中医药特色优势与多元价值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202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为更好推动国家方案落实,促进我省中医药振兴发展,我省制定出台《贵州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Q:制定和实施《实施方案》有何重大意义?

  A: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是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战略举措,必将为新时期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注入强劲动力。

  Q: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的工作任务和建设目标是什么?

  A:《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了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现代化工程、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程等八项工程和28个工作任务,提出到2025年,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 0.85张,每千人口中医(助理)医师数达到0.62人,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到 25%左右。

  Q:在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

  A:通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我省将进一步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优势,着力推动建立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推进建设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实现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推动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二是促进中医药治未病能力建设,建成 1 家省级示范治未病中心,建设 9 家省级优质治未病中心,实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全覆盖;三是加强中医药老年人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推动60%以上的二级及以上中医院建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增加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供给;四是加快中医药综合统计和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中医医院建设,落实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完善中医药产业统计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中医药综合统计和信息化建设,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Q:如何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

  A:近年来,国家对中医药发展工作高度重视,中西医协同发展也成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规划。《实施方案》要求着重建设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促进中西医医疗资源有效整合和中西医医疗技术优势互补。要求建设 2 个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在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不少于 50 个,切实提升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发展能力。

  Q: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现代化工程应如何推进?

  A: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提出要建设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推动中医药文献传承,强化中医药科研创新和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研究,完善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体系。

  Q:如何强化人才保障?

  A:人才是中医药发展的第一资源,是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实施方案》重点从三个方面分层次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一是落实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着力培养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团队,搭建高层次人才梯队,在重大项目建设、评选表彰等方面对高层次人才予以优先支持。二是落实基层人才培养计划。提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生招录不少于 150 人;招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不少于1200人、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不少于 180 人,加强过程管理,提升培训质量。三是落实人才平台建设计划。推进中医药学科发展,建设形成一批高水平的人才培养平台,中医药人才培养能力不断提升。

  Q: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A:贵州是中药材资源大省,是我国四大道地中药材主产区之一,民族医药资源丰富。《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推动中药材种业质量提升,围绕中药材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评价、优良品种选育与良种繁育能力,推广应用优质种子种苗,提高中药资源监测能力,从源头保障中药材质量。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道地药材生产布局更加优化,珍稀濒危中药人工繁育技术取得突破,进一步推动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创新,深入中药炮制理论和技术,阐释中药炮制机理,完善中药饮片质量标准,保障饮片质量。

  Q: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有什么举措?

  A: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实施方案》提出深入挖掘中医药精华精髓,提炼中医药文化精神标识,挖掘并推广普及名医名家、医籍名方等中医药文化经典元素,阐释中医药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联系。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推动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不少于 9 个。开发一批具有鲜明中医药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打造有代表性的中医药文化节目和动漫产品。推进中医药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景区、进机关”,在机关、学校、医院等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推动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健康讲座等科普活动。开展公民健康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监测。

  Q:在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方面有哪些思路和措施?

  A:近年来,随着对外交流考察的不断深入,贵州对外交流合作更趋紧密、成果不断,经贸合作、产业合作、人才培养、科教卫生等多方面全面推进。《实施方案》提出依托现有资源,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支持中医药企业在符合条件前提下按出口计划搭乘黔粤班列、陆海新通道班列,推动“黔地灵药”走向国际市场。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等科技创新合作,完善对中医药服务出口企业的金融等支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开展中医药进出口业务的企业纳入黔贸贷白名单,支持贵州中医药企业“走出去”,拓展黔产中药材国内和海外市场。实施中医药国际抗疫合作计划。切实提升中医药在新冠等重大传染病防控的参与度。

  Q:如何深入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实施?

  A:《实施方案》提出持续推进省级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遴选一批地方开展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在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服务价格调整、中药材质量监管、人才评价标准及中西医结合等方面重点攻坚,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推进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在不同领域形成示范。推进中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加快推进有利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完善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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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原文

   省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atcm.guizhou.gov.cn/jdhy/zcjd/202308/t20230831_821444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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