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工作
时间:2023-09-17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药监局“两强两促”行动要求,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澄迈县市监局认真组织、积极落实省药监局2023年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工作部署,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根据省药监局工作安排,澄迈县市监局在各相关市县市监局的支持下,制定出了中部片区市县的协同检查方案,共同推进落实协同检查工作。9月4日,澄迈县市监局执法人员到屯昌县与当地市监局执法人员共同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的协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澄迈、屯昌市监局执法人员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互相学习交流、促进业务能力提升。通过本次协同检查,澄迈县、屯昌县市监局共对屯昌县3家药品零售企业、2家药品使用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共同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截至9月5日,澄迈县市监局已对辖区内83家药品经营企业、71家使用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不按规定储存药品、经营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超经营范围销售药品、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未按规定配备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等问题。
澄迈县市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检查任务,按照进度要求推进工作开展,切实净化和维护药品流通秩序,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供稿: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himpa/ywdt/sxdt/202309/t20230906_348809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