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公告(2021年第13号)
时间:2021-11-19 作者: 来源: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公告
(2021年第13号)
依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企业申请,收回吉林福源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
收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情况
企业名称 | 申请类别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网站负责人 | 域名/IP/网站名称 | 证书编号 | 收回原因 |
吉林福源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经营性 | 长春市宽城区万龙银河城二期第B23幢0单元109号房 | 齐峰 | 王丹妮 | 47.105.158.251 吉林福源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吉)-经营性-2021-0028 | 企业主动申请 |
吉林甘棠大药房有限公司 | 经营性 | 长春市二道区民丰大街东、公平路北万通花园B区B7[幢]108号房 | 齐峰 | 王丹妮 | gantangdyf.com 47.105.158.251 吉林甘棠大药房有限公司 | (吉)-经营性-2021-0026 | 企业主动申请 |
原文链接:http://mpa.jl.gov.cn/zxfw_84842/gsgg/qtgsgg/202111/t20211118_8288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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