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舆情 >我市查处首例通过压低粮食等级变相压低价格案

我市查处首例通过压低粮食等级变相压低价格案

时间:2023-09-1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悠悠万事,吃饭为大。”为保障粮食稳定安全供给,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市计量院开展夏粮收购专项执法行动,查处我市首例通过压低等级的手段变相压低价格案。

      经查,我市某粮食收购企业通过使用经检定不合格的谷物水分仪对部分收购的粮食进行水分测定,并依照其公示的收购标准明细根据测定的水分对粮食收购价格进行扣价,压低粮食收购价格。执法总队对该企业通过压低等级的手段变相压低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此案为我市首例,对我市粮食收购企业起到了较大的警示作用,有效维护了我市粮食收购市场的价格秩序,对规范我市粮食收购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执法总队将继续严厉查处粮食收购领域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维持农民种粮积极性,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稳定农民预期、降低生产风险,把牢粮食安全主动权。


原文链接:http://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xwdt/gzdt/202309/t20230912_640490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