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智能监控年底前实现“一张网”
时间:2023-09-17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9月1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到2023年年底前全部统筹地区上线智能监管子系统,智能审核和监控数据准确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全面开展经办智能审核,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加强协议处理与行政监管、经办核查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初步实现全国智能监控“一张网”。
今年5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知识库、规则库框架体系(1.0版)》。对此,《通知》明确,加强“两库”建设和应用,各地要准确把握“两库”建设重点,赋予各级医保部门充分自主权限,在国家“两库”的框架体系下结合本地实际增补规则和知识,自主设定规则参数、指标、阈值、应用场景等。
《通知》要求,各级经办机构以统筹区为单位,使用智能监管子系统全面审核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费用,实现医保基金支付智能审核全覆盖,严把医保基金安全的第一道防线。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做好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定点医药机构监管,加强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P(按病种分值付费)支付方式下医保基金智能审核和监管,应用新技术赋能基金监管。各级医保部门综合应用医疗保障智能审核监控和大数据分析手段,实现线索发现、调查取证、违规处理、结果应用等监管环节线上线下相结合,形成全流程闭环监管。
国家医保局表示,医保部门开展基金监管工作要尊重临床,不影响正常就医看病。对于明确的违法违规,要逐步实现对可刚性约束的违法违规问题自动拦截;对于涉及医疗合理类的问题,各地医保部门在论证和应用规则时要充分听取医药机构的意见建议,在系统检出疑点问题后,要及时反馈至定点医药机构,由其进行申诉,充分听取医药机构申诉意见并经必要的复审、合议、终审等程序后确定是否支付。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zwyw/39842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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