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热点专题 >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时间:2023-08-27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8月18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审议通过《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五大基地”建设规划(2023—2027年)》,研究省纪委监委向省管企业、省管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试点工作。省委书记蓝佛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阐释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和实践内涵,发出了全社会行动起来、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号令,为我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我们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坚定不移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大幅改善,从山西一域实践印证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真理伟力。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锚定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目标,着力抓好“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等重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汾河谷地污染治理,积极谋划推进黄河干流流经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有序稳妥推进碳达峰山西行动,全面推进美丽山西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要以全国生态日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进一步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会议指出,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山西的重大使命,也是我省作为国家重要综合能源基地的优势所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努力在提高能源供给体系质量效益、构建清洁低碳用能模式、推进能源科技创新、深化能源体制改革、扩大能源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突破,积极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着力打造全国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先行区,切实扛牢维护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责任。要把创新驱动摆到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核心位置,加强能源领域基础研究,以能源技术革命牵引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供给革命、体制革命及对外合作,加快推进省属能源企业深化改革、能源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能源市场化改革,打造更多能源改革创新“山西样本”。要用好国家赋予的先行先试政策,因地制宜进行差别化试验,抓紧推进一批顺应能源发展大势的开拓性试点任务,力争在各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更好发挥山西在推进全国能源革命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会议指出,做好向省管企业、省管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试点工作,既是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纵深推进省管国企、省管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省管企业、高校党委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着力推动解决企业和高校在管党治党和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特别是要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实效,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不断把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从严管党治企、治校的实际效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wzx/szyw/202308/t20230821_917063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