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交叉检查
时间:2023-08-27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按照山西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安排和《关于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药监办〔2023〕31号)要求,省药监局于8月10日至14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异地交叉检查。
为确保交叉检查效果,8月10日,省局化妆品监管处组织市县检查员在太原召开交叉检查工作部署会。会议明确交叉检查的目的,强调重点检查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的情形,以及化妆品产品合法性、功效宣称等常见的问题。
此次交叉检查抽调全省市县化妆品监管执法骨干组成检查组,并由当地配合交叉检查观察员协助检查。检查范围覆盖全省 23个市县地区,45个经营单位,移交违法线索28条,被检查单位涵盖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零售等单位,产品包含特殊化妆品、普通化妆品以及儿童化妆品。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化妆品,对其进货查验记录情况、产品注册备案信息等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的“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以及其他化妆品违法行进行记录,并移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跟踪处置。
交叉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在总结会上汇报了检查情况和遇到的问题,针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存在“一号多用”、虚假宣传产品功效、产品备案不一致以及台账建立不完整等诸多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建议,为全省“一号多用”专项行动开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走深走实。
下一步省局将继续以问题为导向,将化妆品经营企业列为检查重点,常态化开展化妆品科普宣传,持续加大对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认真践行“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引导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严切实保障化妆品使用安全。(吕京鸿)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wzx/yjxw/202308/t20230823_91838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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