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首个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
时间:2021-11-12 作者: 来源:
11月2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广西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正式印发实施,这是广西首个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行办法。《办法》的出台实施,对于广西更好地规范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工作,提高产品质量,维护产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广西市场监管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工作人员走进社区开展召回宣传活动
《办法》对召回管理适用范围、定义、监管体制、程序等作出相应规定。
建立召回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分工。《办法》明确规定了自治区、市、县三级关于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的职责任务和分工安排,将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职能进一步下沉,使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更加具体清晰。同时,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立体式管理体系,为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撑。
规范召回监管程序,提高召回监管效能。《办法》规范了消费品缺陷信息分析处理、召回计划备案受理、现场调查判定、生产者召回程序和异议处理等工作程序;明确了消费品生产者备案召回计划、消费品风险提示对外发布程序和重点监督等内容,统一了工作程序和应用文书。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法》规定应建立消费品缺陷信息收集共享机制,通过整合系统内部信息,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信息的互通共享,保障消费品安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悉,广西市场监管局近年来扎实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2019年成立了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三年来,共收集儿童服装、学生用双层床、非医用防护口罩、头盔、航空杯、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消毒柜等产品缺陷信息45条,监督生产主体实施召回45起,召回缺陷产品30313件。
原文链接:http://yjj.gxzf.gov.cn/xwdt/scjgjdt/t107406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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