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二批)的公告(2021年 第35号)
时间:2021-11-12 作者: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备案申报工作流程><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湘药监发〔2021〕15号)及药品标准制定相关程序,我局已组织完成第二批26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的审定,现予以发布,即日起正式实施。如有同品种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我省制定的相应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即行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二批)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mpa.hunan.gov.cn/mpa/xxgk/tzgg/wjtz/202111/t20211112_21030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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