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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3-07-30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市、县(区)及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  

                                                               2023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总体部署和扎实推进中国式药品监管现代化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宣传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透明度。
  一、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聚焦药品监管主业,依法及时公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产品召回等重点信息,确保所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政策法规处、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化妆品监管处、稽查局依职责分别落实)

  2.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和推进情况。(政策法规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事业单位分别落实)

  3.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阳光财政”,在本部门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本部门汇总预决算、部门本级预决算和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信息。(综合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事业单位分别落实)

  4.推动行政事业性收费常态公开,定期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收费标准。(政策法规处落实)

  5.加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按季度公开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执行情况。围绕国家药监局和本局年度工作要点,通过局网站、新闻媒体等及时公开相关落实情况信息。(综合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事业单位分别落实)

二、着力规范政策发布和解读

  6.持续推进“服务进园区 监管有温度”活动,聚焦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种,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产业意识,通过“政策服务送货上门”等形式,推动政策解读“零距离”,服务发展精准化。(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管处牵头,综合处、政策法规处、药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化妆品监管处、药品安全技术查验中心及药品审评查验和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配合落实)

  7.强化政策解读,政策发文部门要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做到“应解读、尽解读”。政策解读要突出核心概念、惠民利企举措、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等实质内容,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精准传递政策意图。采用图文解析、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宣讲、走进直播间等多元化解读方式,年内做到图文解读全覆盖、动漫视频占比20%。(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8.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答复形式严谨规范,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综合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三、着力加强政民互动

  9.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依法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过局网站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公开率达到100%。(政策法规处落实)

  10.鼓励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社会公众参与率达到100%、公开征集意见不少于30日。(政策法规处落实)

  11.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重大政策措施牵头起草处室要在决策前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要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建议。决策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意见的征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政策法规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事业单位配合落实)

  12.加强社会关切回应和互动,统筹做好局长信箱、网络征集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规范留言选登。加强社会舆情监测研判,提升政民互动的在线响应能力和响应速度,主动回应公众关切。落实舆情即时报告、专项报告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开展舆情分析、舆情预警和舆论引导。(综合处牵头,药品安全技术查验中心落实)

  13.持续打响“政府开放月”宁夏政务公开品牌,在9月全区政府开放月期间,组织线下公众开放活动,有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和基层治理;结合主题开展宣传,通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夯实安全基础,筑牢安全防线;依托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品牌活动,广泛宣传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科普知识,提升公众参与度。(综合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四、着力完善政务公开保障

  14.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遵守“凡公开必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注重加强对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综合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15.做好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巡查、维护和管理,确保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加快完成局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答复。(综合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16.强化规范机关网络工作群管理,持续加强保密教育,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有效杜绝“指尖泄密”,消除“指尖形式主义”。(综合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17.细化政务公开考核,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机关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结合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和局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检查等情况,对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18.加强人员培训,不断增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意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综合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19.将落实本要点进展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接受监督。(综合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各市、县(区)及宁东市场监管局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参照本要点要求,统筹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原文链接:http://nxyjj.nx.gov.cn/zwgk/gkml/zcwj11/gzwj_37845/zhc/202307/t20230720_4187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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