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实现“九项”职业健康 服务资质、检查结果和地方标准互认 京津冀卫健部门签署职业健康协同发展合作协议
时间:2023-07-30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7月25日,由河北省卫生健康委主办的京津冀职业健康联席会议在石家庄召开,京津冀三地卫生健康委共同签署《京津冀职业健康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协议明确京津冀三地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检测评价报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诊断结果、鉴定结果,职业病诊断医师、放射工作人员、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和相关职业健康地方标准等九项职业健康事项实行互认。
京津冀三地卫生健康部门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健全京津冀职业健康协同发展合作机制,创建职业病防治专科联盟,加强职业健康业务培训交流,完善职业健康信息化合作机制,开展职业病基础和关键技术研究,推进三地职业健康协同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王建冬出席会议并讲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邓全军,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马哲,北京、天津、河北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主要负责同志,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院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第三届京津冀职业健康联席会议将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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