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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州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时间:2021-11-03 作者:   来源:

  

  2021年8月底,大理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会上,审议通过了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审议前期,州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对全州药品监管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指出,长期以来,大理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站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着力强化药品监督管理,努力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药品监督管理情况总体较好。调查报告同时指出了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做好药品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8月25日上午,大理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会议作关于全州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关于全州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26日上午,会议进行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州政府关于全州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关于全州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等进行认真审议,指出,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较为重视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着力强化药品监督管理,努力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药品监督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同时指出了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还存在的问题。会议就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促进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审议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大法规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药品监督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9月,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对《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药品监督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州委、州人民政府就抓好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原文链接:http://mpa.yn.gov.cn/newsite/NewsView.aspx?ID=79e27fef-cba9-45a0-b9e9-d54d0d6b49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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